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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/11/16
※分開,不等於結束※
「我本來想說,我們離婚,然後各過各的生活就好,我們也不用聯絡,結果現在,小孩每個月有2個禮拜的週末要去找對方,所以現在我們還是有聯繫」
「老實說,我不是很想讓對方看小孩耶,因為我不想再跟對方有牽扯了,但我聽說,法律有規定小孩應該要跟對方見面,所以法院如果真的裁說小孩要見對方齁,我還是可以接受啦!畢竟小孩是我們一起生的,小孩跟他的關係也是斷不了的。」
「雖然我們分居了,可是我知道,小孩需要父母親,所以到現在小孩還是會去對方那裡,我也從來沒有阻止對方看小孩。」
離婚,代表的或許是你不用在跟對方一起生活、你們不在是夫妻關係,但不要忘了,小孩和你們的關係仍然繼續著,小孩仍然需要父母的關愛,所以,嘗試當個合作式的父母親吧!
文字撰寫:兒少組王社工
業務介紹網站:
http://www.lon.org.tw/page/about/index.aspx?kind=64
聯絡方式:(04)24511055 分機102 林社工
影片來源/
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ftvnews53/videos/1052592312006054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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