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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/05/05
不聲請保護令背後的理由
實務工作中時常會遇到受暴的人們不捨的、不願透過法律制約施暴的家屬。
「相處一輩子,畢竟是自己的親人,若真的使用法律去處理,家裡的關係有一定的機會被破壞,對方可能再也不會裡我了。」
「如果被他知道我聲請了保護令,他一定會怨恨我,甚至可能會針對我做出其他不理性的行為,我不想被他怨恨。」
「只是被罵而已,我自己還能忍受,況且也沒有受傷,錢給他他自然就不會再罵了,如果我不給他錢,他去做傻事,更危險。」
保護令的聲請與否是受暴者自身的選擇,即便不聲請也有其他透過安全計畫、搬離同住處所、警政勸諫等方式嘗試減緩再次受暴的機會。
但不聲請保護令的理由有時候也表現了受暴者對施暴者的寵溺,一而再再而三的忍耐、妥協、寵愛,可能使施暴者逐漸體會到毫無底線予取予求的把柄,因為施予暴力後毫無後果還能得到自己要的東西,因此變本加厲繼續依賴暴力。
即時止損不代表放棄這段親屬關係,而是嘗試去尋找在保障自身身心安全的前提下維持這段關係的方式。
保護令本身屬於民事範圍的法律,其作用為建立法律層面制約親屬間暴力行為發生的保護,在核發後也會基於施暴者的權益讓對方了解保護令對其制約的內容,並讓對方能意識到被制約而不再去觸犯暴力行為,明確建立後果去防止暴力。
唯有當施暴者在知悉保護令內容的狀況下仍施暴,才會觸犯違反保護令罪,並受到刑法審判。
文字:蘇社工
圖片:pixabay